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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执法监察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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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地产、市政工程设施、绿化、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2、 负责区内城建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区内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3、 负责实施区内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心及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而不退场等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理;
4、 负责实施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影响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理;
5、 负责区内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区内共用绿地、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理;
6、 对已审核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会同国土规划局、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验收、参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建设开工(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建设验收;
7、 依法监察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
8、 负责区内环保监督和违章执法工作;
9、 负责区内市政设施的监督和违章执法工作;
10、 负责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案件的诉讼协调工作
11、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和其它方面的城建监察工作;
12、 在爱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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