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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 |
办理依据 |
办理条件
(提交材料)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 |
| 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举报案件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监察规定》(劳动部发[1993]167);《甘肃省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规定》(省政府第27号令);《处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规定》(劳动部令第5号) |
被举报者的名称、地址被举报的事实情况举报者姓名、联系方式 |
举报登记;立案调查;结案 |
立案之日起30天内结案,延长时间不超过60日 |
不收费 |
| 劳动保障年检 |
《甘肃省劳动年检办法》(甘劳发[1997]8号)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年检手册正、副本有关劳动统计资料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有关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资料 |
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
在本年度统一按排时期内随到随办,最长5日内办理完毕 |
工本费40.00元 |
| 企业集体合同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规定》(劳社部令第22号) |
用人单位集体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
用人单位申报,经登记、合法性审查后出具《审核意见书》 |
随到随办,最长不超过15日 |
不收费 |
| 企业合同鉴证 |
原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甘价房地[2001]222号 |
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有关的证据材料符合劳动合同有关规定 |
提交;审查;认定 |
鉴证人娄100人以下的每周一、三下午即时办理,100人以上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 |
首鉴劳动合同每份2.10元,变更劳动者合同每份0.70元 |
| 劳动争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规则》 |
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据申诉人是企业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如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
案件授理、案件仲裁准备、案件审理、期间、送达 |
自组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限的,最长延期不超过30日 |
收取案件受理和处理费。受理费:3人以下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50元。按处理费的实际开支收取 |
| 非师范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教育部《关于停止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的通知》(教学[1999]20号) |
符合甘人事[2000]25号、甘政办发[2003]30号、甘人事[2003]55号文件和我市每年的就业工作意见 |
提供就业协议书填写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