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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
工作职责
1、 根据高新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高新区基本建设专业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参与开发、建设用地定点的审定工作;
3、 负责高新区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各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安全、文明施工及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高新区建设项目施工图的审核、工程开工及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等管理工作,协调核发和颁发相关证书;
5、 负责高新区给排水、热力、燃气、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区内用电的协调工作;
6、 负责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7、 负责高新区绿化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8、 负责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核发相关证书;
9、 负责高新区城区、农村的拆迁安置等工作;
10、 负责高新区房屋产权、产籍和房地产(含涉外房地产和农村宅基地)项目的审核及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包括房地产牧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协调核发相关证书;
11、 负责区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执法检查工作;
12、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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