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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工作职责
1、编制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审查批准高新区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选和技术开发等项目;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负责综合统计、监督和信息资询;
4、负责高新区企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对外贸易,安全生产,技术监督、质量管理等经济管理工作;
5、负责高新区的经济协作、企业出国人员的初审和外经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的初审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展示、火炬计划项目及各类科技计划的初审转报工作;
7、负责创新基金、扶优扶强资金等各项扶持性资金的申报、协调等工作。
限时办结项目
办理项目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提交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企业项
目转报
《国家发改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1、核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
2、办理企业项目转报文件

从申请单位提供完整资料起3日内办理完毕转报文件 不收费
企业项目立项审批 《国家发改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1、核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
2、 办理企业项目立项文件
从申请单位提供完整资料起3日内办理完毕立项文件 不收费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1、《申请书》及其打印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报告
3、《合同草本》及其打印件
4、《推荐意见表》及其打印件
5、 以上4种申报材料的数据软盘
1、核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
2、 完成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单位推荐意见表》
从申请单位提供完整资料起3日内办理完毕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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